首頁
1
稅務訊息
2
稅務訊息
3
104-09-30 有關報載公用事業電子發票中獎事宜之說明4
http://www.fuhua.url.tw/ 富華記帳士事務所
富華記帳士事務所 241 新北市三重區富華街109-1號
營利事業因擴產新購進他人土地及其地面舊建物,若不符合營業需求,而拆除新購置土地上之舊建物另為重建者,其舊建物購買價款及拆除費應一併計入新建房屋成本。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某公司帳載鉅額報廢損失新臺幣(下同)500萬元,似有異常,經公司說明,係新購置舊建物為重建新屋而拆除,帳列舊建物的購買價款400萬元及拆除費用100萬元,列報該年度固定資產報廢損失。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供營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因特定事故,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滅或廢棄者,依所得稅法第57條規定,得提出確實證明文據,以其未折減餘額列為該年度之損失。營利事業購入土地及舊建物後,如未供使用即拆除重建,因自始未供營業使用,該舊建物購買價款與拆除費等相關成本費用尚不能列報固定資產報廢損失,應一併計入新建房屋成本。上開案例經國稅局核定將該公司購屋價款400萬元及拆除費100萬元合計500萬元,轉列新建房屋成本分年提列折舊費用,並剔除該公司當年度列報固定資產報廢損失,予以補徵稅款。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固定資產報廢拆除,帳列各項費用及損失時,應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以免誤申報費用類科目。如有相關疑義,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也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提供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       聯絡人:宋亞萍   股長       聯絡電話:(07) 5874709 分機6930 http://www.fuhua.url.tw/hot_488828.html 113.04.18 營利事業為擴廠購置房地並拆除重建,其舊屋購價與拆除費用應列為新建房屋成本 2024-04-18 2025-04-18
富華記帳士事務所 241 新北市三重區富華街109-1號 http://www.fuhua.url.tw/hot_488828.html
富華記帳士事務所 241 新北市三重區富華街109-1號 http://www.fuhua.url.tw/hot_488828.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4-04-18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www.fuhua.url.tw/hot_488828.html

財政部表示,為配合公用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銷售貨物或勞務應全面開立統一發票之措施,該部業於104年9月3日發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推動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實施方案」。
   財政部說明,依據前開實施方案,未來公用事業用戶中獎時,其對領獎方式係由公用事業交付之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或由用戶持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所載之載具資訊自行至超商Kiosk(互動式多媒體資訊站)操作,憑以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並持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向代發獎金單位領獎。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有關今日報載租屋付錢,水、電、瓦斯費之電子發票中獎獎金歸屬問題,按前開對領獎方式,係由持有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者,取得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進行後續兌獎,與該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所載之用戶名稱並無關聯,又用戶為非營業人者,該筆電子發票證明聯不會載有買受人名稱,不至於影響其對領獎之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華容
 聯絡電話:02-23228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