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稅務訊息
2
稅務訊息
3
107.01.18 防財團法人避稅 財部祭3招4
http://www.fuhua.url.tw/ 富華記帳士事務所
富華記帳士事務所 241 新北市三重區富華街109-1號
財政部今(21)日核釋,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以下合稱短、漏開統一發票),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下稱系爭違章行為),同時該當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52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要件,屬法條競合,前者為後者之特別規定,應依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處罰。   財政部說明,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系爭違章行為,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並按該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另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5%以下罰鍰。營業人系爭違章行為,係違反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之義務,同時該當上開二法條規定處罰要件,屬一行為(同一短、漏開統一發票行為)違反二個行政法上義務(開立統一發票及交付買受人),應進一步判斷有無法規競合問題,倘屬法規競合,則不再適用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考量稅捐稽徵法第44條所稱憑證,尚非以統一發票為限;至營業稅法第52條僅係就未依規定給與憑證行為中,屬系爭違章行為之態樣所為之處罰,適用範圍較前者小,爰就短、漏開統一發票之違章態樣而言,上開二法條有法規競合情形,後者屬前者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先普通法適用原則,應優先按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處罰,尚不適用擇一從重處罰規定。爰該部78年7月24日台財稅第781148237號函(下稱78年函)釋系爭違章行為適用上開二法條規定可採從重處罰部分,允宜檢討,該部重新核釋如上,並廢止78年函,俾資徵納雙方依循。   新聞稿聯絡人:李科長貞儀 聯絡電話:(02)2322-8133 http://www.fuhua.url.tw/hot_487399.html 113.03.25 核釋於法定申報期限前查獲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之處罰原則 2024-03-25 2025-03-25
富華記帳士事務所 241 新北市三重區富華街109-1號 http://www.fuhua.url.tw/hot_487399.html
富華記帳士事務所 241 新北市三重區富華街109-1號 http://www.fuhua.url.tw/hot_487399.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4-03-25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www.fuhua.url.tw/hot_487399.html

工商時報【劉懿慧╱台北報導】

為避免財團法人成為避稅工具,財政部昨(17)日預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修正草案,明定三項要點,包括禁止財團法人回購捐贈事業股票、訂定大型財團法人公益支出三級比率,且與關係人交易,不得低於市價。

財政部此次稅改工程浩大,除調整扣除額、調升營所稅、調降保留盈餘稅、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擬定股利所得新制等等,也刪除所得稅法第42條中,有關財團法人等機關、團體的股利,不計入所得稅課稅的規定。

而先前遭到立委質疑,即使刪除所得稅法第42條,但對於財團法人不屬於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的所得,在「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中有訂出9項要件,若是同時符合,就可免徵所得稅,恐成租稅漏洞,要求財政部進行檢討。

因此,財政部預告該適用標準,明定三大修正方向,第一是禁止財團法人回購捐贈事業股票,官員指出,為避免營利事業與機關或團體間,形成股權控制或資金借貸關係,產生避稅情形,因此除經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購買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發行的股票及公司債,但不溯及既往。

第二是訂定公益支出的三級比率。官員表示,依現行規定,財團法人當年度用於與創設相關支出,若高於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的60%,則當年度收入可免稅;但未來將按機關或團體年度收入規模,分級訂定支出比率。

官員指出,當年度收入總額1億元以上者,與創設目的有關的支出,不得低於收入的80%;5,000萬元以上、未達1億元者,不可低於70%;未達5,000萬元者,不可低於60%。

最後則針對財團法人與關係人的交易。官員表示,財團法人從事各種活動所支付費用及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支付的成本、費用或損失,均與創設目的相關且為必要,且不得用任何方式安排,或以不相當的代價給予捐贈人,或變相盈餘分配。

財政部表示,該草案預告期間為60天,待蒐集意見後,將正式公告該法案。